金阳县芦稿茅坪加油站经营危险化学品安全现状评价

阅读次数:25     发布时间:2024-01-05

一、评价人员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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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项目概况

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
金阳县芦稿茅坪加油站经营危险化学品安全现状评价
行业类别
石油加工业,化学原料、化学品及医药制造业
项目业主
金阳县芦稿茅坪加油站
项目性质

项目地址
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金阳县芦稿镇新场坪子
项目简介
金阳县芦稿茅坪加油站位于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金阳县芦稿镇新场坪子,设置有2台单枪、2台双枪,共3个30m3储罐(2个汽油罐、1个柴油罐),总储油量为75m3(柴油折半计),属于三级站。其经营的汽油、柴油属于危险化学品,其中汽油也被列入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公布的《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原安监总管三[2011]95号)。
加油站原已取得了《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油零售证书第W0260号,有效期:2019年2月2号-2024年2月1号)、《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登记编号:川凉危化经字[2023] 0237号,有效期:2020年12月11日—2023年12月10日),除2022年8月按政策要求增加设置了3次油气回收系统外、近三年无其他变化情况。
评价机构及评价项目组
评价机构
四川中正华夷安全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机构
负责人
刘谦
技术负责人
李燕
过程控
制负责人
张涛
项目评价组长
裴勇
报告
编制人
裴勇、雷松洁
报告审核人
王仲强
项目安全
评价师
廖燕云、王涛、周裕平、雷松洁、唐永明、刘谦、邱廷锐、王小波
参与评价工作的注册安全工程师、技术专家
王涛、周裕平、邱廷锐、王小波
评价活动主要信息
签订合同时间
2023.10.26
报告提
交时间
2023.12.4
安全评价类型
现状评价
到现场开展评价活动人员
裴勇、王小波
到现场开展评价活动时间
2023.11.9
评价机构认为需要公开的其他信息

评价结论
通过对金阳县芦稿茅坪加油站进行安全现状评价,该站危险化学品(汽油、柴油)经营、储存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21年国家主席令第88号修正)、《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2002年国务院令第344号,根据2011年3月2日国务院令第591号、2013年12月07日国务院令第645号修订)、《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2012年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55号,根据2015年5月26日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79号修正)、《汽车加油加气加氢站技术标准》(GB50156-2021)等国家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要求,具备危险化学品(汽油、柴油)经营、储存条件,符合安全生产条件。